房县,位于湖北省西北部、十堰市南部,东连保康、谷城县,南临神农架林区,西与竹山县毗邻。县城距省会武汉市582公里,距十堰市政府102公里。县境东西长300公里,南北宽131公里,总面积5110平方公里,素有“千里房县”之称。房县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。其特点为:冬长夏短,春秋相近,四季分明;垂直差异变化大,具有立体气候;同一海拔高度,阴坡与阳坡气温相差1—2.5℃;雨量集中,雨热同季。年平均气温在10℃至15℃之间,极端最低气温-17.6℃(1977年1月30日);极端最高气温40.4℃(1996年7月20日)。无霜期年平均223天,北长南短,北部的大木为240天,南部的西蒿为174天,其余地区大都为210天至240天。年平均降水量914毫米,雨日100—140天之间,由北向南逐渐增多。大木镇雨日最少,为106天;桥上乡西蒿雨日最多,为140天。年日照时数1700—2000小时之间。影响农作物生长的主要灾害性天气为春季“倒春寒”,夏季“卡脖旱”和秋季的阴雨低温天气。房县地势西高东低,南陡北缓,中为河谷平坝。境内平坝、丘陵占17.1%,二高山占44.4%,高山区占38.5%。以青峰断裂带为界,北部山地海拔在800—1000米之间,山脉走向一般是东西、东北或东南向,坡度一般在10°—50°之间,山背开阔,山顶垣状,其间有河谷盆地零星分布,是玉米、水稻、小麦、木耳的主产区;中部以县城周围的马栏河谷为中心,形成一条狭长的断陷盆地,海拔在400—600米,既是本县的粮仓,又是果木林园发展的重要基地;南部为山区,山势巍峨陡峻,大部分在千米以上,是玉米、杂粮及用材林主要产区。全县最高海拔为西南部上龛关家垭,海拔2485.6米;最低海拔是大木的姜家坡,海拔180米,境内海拔高低差为2306米。
房县怎么处理起诉不还钱的欠债人
一、欠钱被起诉了没钱还怎样办
-
1.暂时无力偿还债务,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,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。
-
2.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,要起诉债务人,那么在起诉后,需要积极应诉,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。
-
3.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,法庭不予支持,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。
-
4.债务人若实在无钱可还,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,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。
-
5.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,运用国家强制力量,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,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,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。
-
二、借钱不还起诉有用吗?
-
借钱不还,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收欠款是非常有效的一种方式。
-
首先它能够解决诉讼时效的问题,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期限是三年,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到了约定的期限不还款,债权人应该在三年之内提出诉讼主张,如果在三年之内没有主张,在三年之后才向法院起诉那有可能面临法院一个败诉的不利后果。
-
如果债权人取得了生效的法律文书进入执行阶段,执行局有非常多的强有力的方式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,包括查封、冻结债务人的银行存款,拍卖债务人的房产,或者将债务人纳入失信黑名单,债务人将不能乘坐飞机、高铁,也不能获得银行的贷款,给债务人的生活带来种种的不便。
-
借钱不还系民事纠纷,公安机关无权直接干预;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可以更彻底解决问题,因为有生效法律文书的存在,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文书,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将来没有后遗症。